东莞住房公积金(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摘要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一、提取条件 1. 职工在购买、翻建、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职工在退休、离休、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提取条件
1. 职工在购买、翻建、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职工在退休、离休、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大病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 职工在购房后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贷款的,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材料
1. 基本材料: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卡)、购房合同(发票)、房屋所有权证等。
2. 其他材料:离退休证、出境定居证明、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等。
三、提取流程
1. 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进行公积金提取的申请。
2. 业务人员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若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则可受理申请;若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应退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更正的资料。
3.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等待公积金中心将提取资金转入指定的银行卡。
4. 申请人需在三个工作日后到银行ATM机或柜台办理提取手续。
四、注意事项
1. 职工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购房或翻建等用途,不可重复提取。
2. 职工在提取公积金后,如需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在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3. 职工在购房后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贷款的,须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4. 职工在退休后需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须提前一个月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5. 职工在出境定居前需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须提供移民签证和护照等材料。